時間:2011/08/09(二)16:00/地點:國立台中圖書館
出席者:《天線寶寶之停車暫借問》郭明珠導演、主持人林羿君小姐
8/9(二)在國立台中圖書館進行《天線寶寶之停車暫借問》映後座談,郭明珠導演透過影片描述工會與台北市政府抗爭的艱辛過程,也提及工會運作現況,喚起民眾對於勞工議題的重視。以下為映後座談過程:
主持人林羿君小姐:
各位關心紀錄片的朋友大家好,今天很高興又再次來到國中圖放映《天線寶寶之停車暫借問》,很榮幸邀請到此片導演郭明珠小姐為我們進行映後座談,首先請導演簡介本片的拍攝動機與過程,之後再開放大家提問。
郭明珠導演:
各位朋友大家好,其實大家看過片子後會發現其實我的本行並不是影像,我從1990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工會工作,其實大學念的也跟工會也沒關係,主要是因為我的家庭背景,我的父母都是工人,在學校時對於社會運動有一些影響,所以我一直投注在社會運動裡,一直到了2006年,我在工會工作了15年之後有機會接觸到紀錄片並開始學習,但我關注的議題還是在勞工方面。
我先補充這部片子的背景,影片中被拍攝的勞工在市政府裡單位裡面是非常基層的,並非是一般大家印象中的公務員鐵飯碗,事實上在我們一般理解的公務員底下分為很多層級,例如技工工友,他的薪水沒有公務員好,但至少還有一些福利可以比照公務人員,例如週休二日,子女教育補助等,片中的停車管理處的工人又比技工、工友的階層再低,他完全比照勞基法,唯一的好處是按照勞基法,他可以被終身雇用,公家單位比起民間單位相對好像比較穩定,而他們的就業人口裡很大一部分是婦女,對於婦女來說他們想要的是兼顧小孩,如果在民間單位工時長根本無法兼顧。而這份工作對他們而言不管刮風下雨都必須要做,其實是很辛苦的。另外他們所組織的工會會員很分散,但是他們都會定期舉辦說明會,包括各種大大小小的事都會向會員做討論,所以工會在前幾年也累積了一定的實力。
郝龍斌當選市長後,本來答應他們工作業務不外包、給予工會幹部公假的這些政治承諾(選前支票),選後不到一年就都跳票。這件事在我剛開始離開工會後,在2006年的11月去拍攝勞工朋友代表工人跟市政府表達勞工意見,希望政府能重視勞工的權益,當天郝龍斌的表現非常熱情,超乎工人的期待,工人也回應要說到做到才有用,但同時他們也都很懷疑郝龍斌的承諾是否真的能兌現。而沒想到他發表的言論的這一幕也真的被我拍攝到,結果相隔10個月後,他的政治承諾完全跳票。第一是他要在台北市市中心西門町的路段外包給外部廠商,此路段是屬於北市府的精華路段,一般我們印象中的外包機制都是給予較不賺錢的偏遠地區以精簡人力,所以這與我們所認知的外包定義不同。然一開始市長否認他有答應這件事,後來工人朋友將拍攝的影片拿給市長看,他竟然說這是造假的,當然這牽涉到外包業務背後的利益,或是整個管理市政的思維,我當時離開北市產總(台北市產業總工會),一路跟著勞工抗爭看下來讓我感到很悶,第一是市長先公然跳票,第二是因反對外包就事後刁難不給公假,把工人解雇,這對勞工來說是很難接受的事實,而這個事實是媒體全面封殺不會報導的,甚至市長還對媒體發表這些勞工是曠職,後來又改成口誤,但媒體並不會事後更正。對於勞工而言被人誤會是很無奈的,工會經營這麼久,事情總是有個是非對錯,於是他們就決定採取抗爭到底的策略,雖然抗爭很辛苦,但是他們也很勇敢。
我覺的我的攝影機是一直陪伴著他們,一方面給他們支持,另一方面也是把事實給記錄下來,拍到後來發生包括無薪假、監察院糾正教育部很多所謂救經濟的措施,其實是沒有救到勞工的,例如最有名的22K方案,教育部拿錢給事業單位,請他們拿2萬2的薪水去聘用剛畢業的大學生,表面上好像有降低失業率,但是為期為6個月或8個月的方案結束後,新鮮人以後很可能是沒有工作的,甚至很多雇主就認為大學生的行情就是2萬2,以上的例子顯示這並不是給勞工的長治久安的方案。我在剪輯這部片時有做了一個宣傳DM,有位政大勞研所的老師看了之後就討論到關於政府的思維,他談到當政府的思維若與資本家一樣,只是想著如何省錢、苛扣工人、規避勞基法,那麼人民為什麼要拿稅金去養這個政府呢?乾脆以後政府就交給資方來管理,這個國家也不用再升國旗,就是某某總裁的王國即可。也有人看過這部片後說我一定是民進黨派來說郝龍斌的壞話的,這讓我感到很困擾,因為片子主要記錄的對象是郝龍斌,但其實外包這件事從藍到綠都有,外包的始祖是從新北市,也就是以前的台北縣開始,當時是蘇貞昌執政,一直到後來的周錫緯將外包發揚光大變成統包,這是不分藍綠的。
因此我覺得必須一再要去思考,或許老一輩的勞工有機會可以在同一個單位一直工作到退休,我們的社會是否能給下一代正確的價值觀:何謂正職工作?、工作屆滿25年後就可以申請退休、有相對的福利、升遷、退休金等,而並非政府所帶頭示範的外包政策,承包商雇用計時或計件工,這些工人的福利是被剝削的,例如沒有產假,進而衍生出少子化的現象,這些都是歸根於工作的不穩定。對我而言這部片雖然抗爭的場面有三分之一,但背後我想探討的是抗爭的原因,以及這些工人真正的勞動現實為何,因為現在有很多的年輕人並不知道有人是必須要如此辛苦的工作的,這就是我拍攝這部片的動機,接著就開放給大家詢問。
觀眾1:
請問導演他們抗爭後的結果為何?
郭明珠導演:
最後分為兩部份,就個人的部份,在台灣的解僱案最終一定要走向司法程序,除非原告放棄不跟資方爭,但其實還是很難打的贏官司,因為當初未有勞資糾紛前,資方答應給予工會全部人公假,而請公假要事先跟公家單位協調,發公文過去之後才能同意請公假程序,但有勞資爭議後,對方都不會回公文,而法官會要求拿出協議書,勞工當然就無法提供,所以這是他們在法律攻防上主要的部份。另外最可怕的是法官背後的想法,一審的法官很年輕問了很多細節,當時三個常務理事是敗訴的,其中有個男生當時市北市產總副理事長的洪連佐是勝訴的。到了高等法院,法官的說法令我很驚訝,他剛開始好言相勸:「我知道勞工在勞資關係中是弱勢的,你們看是否能夠和解,趕快好好的協調。當然要打官司是你們的權利。」接下來勞工就解釋為何沒有與資方協調的原因,法官就說:「小姐,法院不是讓你追求公平正義的地方。」大家想如果這是法官背後的想法,法官有可能給他們公平正義嗎?接下來法官就很生氣的問他們說:「如果你是納稅人,如果看到你們都在做工會的事情,都沒有去上班,哪一個人可以接受這樣的事。」這話背後代表的是法官的概念只有僱用關係,沒有勞資關係,也沒有「勞動法」、「勞動三權」的概念。在這裡我要先說明工會法規定,工人被選為工會幹部,經過一定的程序,例如勞資協商或法律規定幾小時是可以處理工會的事,而資方因為要外包與勞工有勞資爭議,所以就把勞工公假取消,這個動機很清楚是在壓抑勞工不能爭取權益,這在工會法上稱做的不當勞動行為,但法官沒有工會法的概念,因此到了法院完全行不通,我對於台灣的司法系統和勞動法系統是沒有交集的現象感到挫折,司法對於他們四人的解僱案很清楚是沒有還他們公道。因為法官對於契約和默契是從嚴認定或是完全不承認的。這就像我們租屋雖然沒有簽署書面契約,但房客與房東約定好房租費用,這就是一種就是租約形式的存在,因為沒有書面契約,租賃的人對於租約的形式、租期等反而是可以進行爭議的,但有勞資爭議就把公假取消後,法官是完全不採取6年可以請公假的契約存在。
今年他們有再申請再審,目前仍在受理的程序中。
第二是外包的部份,市政府是採取繼續維持外包政策,因為外包背後的利益實在太大,整個承包金額達到3億多,所以這已經不是我們所想的小額的外包案,但因為工會還有點實力、也持續在抗爭,雖然外包,市政府不會魯莽的把現有的正職勞工給解雇,是以調度到別的單位的方式,在有些地方為了外包是把正職勞工給解雇的,目前市政府只是把黃金路段空給外包商賺錢。
主持人林羿君小姐:
所以工會還是有重要的制衡功能存在,另外我想請問導演剛有提到有些媒體並不能以公正客觀的角度去報導,人民也無法實際去了解政府出爾反爾態度的真實狀況,那我們要如何去改善這個部分?
郭明珠導演:
我無法直接回答這個問題,但這也可以反映出我拍攝紀錄片的原因。我曾和一些老師討論,像大埔農地徵收案大家看了都很憤怒,但是它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這分為兩個層面,第一是有問題的政策取向,就像市政府請外包廠商開停車單,若一個小時收到停車費20塊,給外包商是4塊3,但外包商給工人的費用實際上只有1塊2,大家想勞工一天要辛苦開單10幾個小時,再加上台北市的消費這麼高,所得到的收入卻不成比例,這就是政策傾斜。第二是反映出人的思維,我們要去思考這個傾斜的政策,對於勞動價值的概念是必須要翻轉的,若我們不做,這個政策永遠行的通,所以我們必須要去修正概念,探討為何這些工人的工資會從4塊3會變成只賺1塊2;未來小孩也許都沒有正職工作只有派遣(派遣工作就是肥了包商公司);以後大家也不敢買房子、結婚、生子,我們才能跟政府反應不能再外包,不能再利用假外包政策事實上是在圖利財團。
其實我覺得記者通常也是處於人格分裂的狀態,一方面市政府會一直灌輸他們錯誤觀念,讓他們誤認為勞工是很霸道的,但是後來他們也會去思考這群工人不會沒事穿著奇裝異服到街頭抗議,有些瞭解其中過程的記者會說:「我回去會發稿子,但是一定會被上面壓下來。」其實媒體的工作很多也是一年一簽或是專案制,處境也跟工人類似,所以他們對於勞動也很有感觸,可是媒體寫的內容若不是老闆所要求的就不會刊登。因此我不寄望於主流媒體,我傾向於像紀錄片巡迴放映或是尋找工會記者報導等小眾傳播的方式,像這部片在去年已經放映了快60幾場,今年放映次數沒像去年那麼多但是慢慢放映,雖然比較辛苦,因為紀錄片不像新聞傳播那麼快速,有機會透過大家多聊討論就慢慢的去改變一些觀念,主流的行不通就要想另外的管道,例如人民的、小眾的、草根的傳播方式。
主持人林羿君小姐:
謝謝導演。請問目前工會現在進行的工作有哪些部份?
郭明珠導演:
目前他們四個人雖然被解僱甚至被三審定讞,但是還是有其他人願意支持工會擔任工會領導的位子。因為資方會介入工會選舉,讓工會選舉無效,講白就是希望資方的人能進入工會當幹部,二來經過這件事後要讓大家不敢站出來。所以工會之前的基層教育還算做的很好,被殺雞儆猴之後還有人願意站出來支持工會的立場。
第二是進行勞工教育,因為工會會員還是會擔心經過這件事後是否就不反對外包了,其實工會還是會繼續堅持反外包的理念,另外是爭取會員的權益,包括以前台北市的殘障停車是完全免費的,後來將福利取消或限制成4小時,這些工會都會去反應;另外像是有人為了要省30塊的停車費,看到收費員就急忙開車,不小心就撞到會員等,工會也會幫助會員伸張正義,這些就是工會最基礎的運作。
觀眾2:
請問郭導演在拍攝過程中有受到什麼威脅或困難?
郭明珠導演:
外包工人其實很難找,要他們站出來面對鏡頭是不容易的,像這部片都是街頭訪問無法與他們直接面對面,或是訪問願意站出來離職的人,再將訪談做整理。我也建議要有組織,慢慢集結朋友,不要只有個人站出來當犧牲品。另外就是資方的態度,根本完全是封殺的,勞資關係是緊張到工會任何活動或是有我們出現的地方,資方就會去查當天參加的人,也會在電話中威脅工人,所以我在剪輯影像時就必須要站在他們的位置做考量,有些人現在已經不擔任工會幹部,就讓他不要露臉。所以在片中出現的在職工人,在表達他們的意見時其實都有一種無形的壓力。
另外的困難是在拍攝抗爭場面時,由於我比較矮小,推擠的畫面很難拍,一來場面很混亂,二來警察把你當成是抗議的人,所以他其實是一直撞你的。
觀眾3:
請問你們在抗爭時警察是否會把你們當成是暴民看待?
郭明珠導演:
警察有個專門術語稱我們做「陳抗份子」(陳情抗議),當時馬英九競選總部成立,在遠處我們就開始被警察注意,已經距離300公尺之外還是把我們圍的很遠,雖然我們拿出邀請函,但還是把我們當成陳抗份子,因為警察的角色在勞資爭議案裡已經不是維持公權力的單位,而是代表市政府,成為資方的打手。中華民國有個請願法,各位在片中有看到在最後一百天時,依法我們是可以坐在請願區中陳情的,結果資方就先去跟警察說好要抓的人。所謂國家暴力不見得是直接拿盾牌打人,而是反應出執法者背後的想法、是否有執法過當的情況,以及警察角色的混淆或濫權。其實很多工人在衝突中並不會主動要去告這些警察,一來是因為告了沒用,二來要還要再去請勞工律師,其實這些律師都已經很幫忙的收取最低費用,我覺得工人是比較弱勢的,他們比較沒有法律資源去告。這些抗爭反映出台灣體制的價值觀,我覺得台灣教育很少教導我們要爭取應有的權益,都是強調我們要安分守己、警察是人民的保姆等等反而是一些扭曲的概念,因此也希望藉由紀錄片讓大家看到另外的資訊。
觀眾1:
請問扭曲的部份有沒有辦法糾正過來?
郭明珠導演:
我覺得對話是很重要的,形成人民的觀點然後去改變,很多時候都是媒體、教科書告訴我們什麼就相信什麼,抗爭都有落幕的時候,至少對我而言用紀錄片將這些工人記錄下來,而不是去記錄一些高高在上的人、功成名就的資本家。這些觀點必須要被傳播與教育,當然有的人必要時會採取抗爭,所以教育與對話很重要,而不是看到抗爭的人都採取避之惟恐不及的態度,這樣是可惜的,人民永遠無法對話。
主持人林羿君小姐:
謝謝郭導演,也希望透過紀錄片等小眾傳播的努力,在未來大家的生活都能越變越好。之後紀錄片巡迴國中圖的放映至9月底,歡迎民眾繼續參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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